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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研習 跨領域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高市教督字第11537947000號

[轉知]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跨領域初任教師國高中第一場研習:情緒行為障礙特質學生之輔導與處遇

報名期限
115/11/4(三)
研習主題
115學年度初任教師國高中第一場研習:情緒行為障礙特質學生之輔導與處遇
研習日期
115/11/7(六)
時間
09:00-12:00
地點
高雄市前鎮區獅甲國小一樓多功能學習中心
前往報名
大綱
介紹融合教育趨勢、情緒行為障礙與泛自閉學生特質,分享教師輔導處遇及因應調整策略。
報名方式
即日起至研習三天前(2026-11-04)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,課程代碼5706559。
對象
高雄市市立所屬高中及國中初任三年(113、114、115學年)內之正式教師,以及高雄市正式教師、代理代課教師及教保員;錄取30位。

主旨:檢送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辦理之「115學年度初任教師國高中第一場研習實施計畫」乙份。

一、依據高雄市115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。

二、參加對象

(一)高雄市市立所屬高級中學及國民中學初任三年(113、114、115學年)內之正式教師。

(二)高雄市正式教師、代理代課教師及教保員。

三、旨揭計畫相關事宜說明如下:

(一)課程時間:2026-11-07(星期六)9時至12時。

(二)課程地點:前鎮區獅甲國小一樓多功能學習中心。

(三)課程題目:情緒行為障礙特質學生之輔導與處遇。

(四)課程代碼:5706559。

(五)研習報名:即日起至研習三天前截止,於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」網站報名。

(六)天候不佳則依人事行政局公告辦理,課程如有調整另於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」公告。

四、依據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方案地方層級工作手冊,規定初任教師於初任教職前3年須參加至少5場次研習與座談。

五、參與研習之教師,請所屬學校核予公假登記,課務自理;研習當日適逢假日,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補休相關規定採計補休時數及補休(課務自理)。

六、如有未盡事宜,請洽本案承辦人李佳璇專任助理07-5376832、07-3311466轉710。

公文與附件

公文:downloadFileSimple2 (6)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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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47308621_11537947000_ATT1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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