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師研習 跨領域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高市教督字第11537947000號
[轉知]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跨領域初任教師國高中第一場研習:情緒行為障礙特質學生之輔導與處遇
- 報名期限
- 115/11/4(三)
- 研習主題
- 115學年度初任教師國高中第一場研習:情緒行為障礙特質學生之輔導與處遇
- 研習日期
- 115/11/7(六)
- 時間
- 09:00-12:00
- 地點
- 高雄市前鎮區獅甲國小一樓多功能學習中心
- 大綱
- 介紹融合教育趨勢、情緒行為障礙與泛自閉學生特質,分享教師輔導處遇及因應調整策略。
- 報名方式
- 即日起至研習三天前(2026-11-04)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,課程代碼5706559。
- 對象
- 高雄市市立所屬高中及國中初任三年(113、114、115學年)內之正式教師,以及高雄市正式教師、代理代課教師及教保員;錄取30位。
主旨:檢送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辦理之「115學年度初任教師國高中第一場研習實施計畫」乙份。
一、依據高雄市115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。
二、參加對象
(一)高雄市市立所屬高級中學及國民中學初任三年(113、114、115學年)內之正式教師。
(二)高雄市正式教師、代理代課教師及教保員。
三、旨揭計畫相關事宜說明如下:
(一)課程時間:2026-11-07(星期六)9時至12時。
(二)課程地點:前鎮區獅甲國小一樓多功能學習中心。
(三)課程題目:情緒行為障礙特質學生之輔導與處遇。
(四)課程代碼:5706559。
(五)研習報名:即日起至研習三天前截止,於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」網站報名。
(六)天候不佳則依人事行政局公告辦理,課程如有調整另於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」公告。
四、依據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方案地方層級工作手冊,規定初任教師於初任教職前3年須參加至少5場次研習與座談。
五、參與研習之教師,請所屬學校核予公假登記,課務自理;研習當日適逢假日,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補休相關規定採計補休時數及補休(課務自理)。
六、如有未盡事宜,請洽本案承辦人李佳璇專任助理07-5376832、07-3311466轉710。
公文與附件
公文:downloadFileSimple2 (6).pdf
PDF 載入中…
附件:47308621_11537947000_ATT1.pdf
PDF 載入中…